新仲裁法施行首日!海南首例依据新仲裁法完成备案的临时仲裁案件落地

  2026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施行。当日,海南自贸港首例依据新法向省仲裁协会完成备案的临时仲裁案件在文昌顺利裁决,标志着自贸港临时仲裁备案制度与新法无缝衔接,实践落地迈出关键一步。

  为落实新法对临时仲裁备案的要求,海南省仲裁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结合自贸港临时仲裁实践,于2026年2月6日正式发布《临时仲裁案件备案指引(试行)》。指引明确协会为备案责任主体,规范了备案材料、流程、期限及监督管理等核心内容,确立“合法合规、及时高效”的备案原则,为临时仲裁规范运作筑牢制度基础。

  此次完成备案的临时仲裁案件源于一起涉外海上擦碰事故,由海南海事局与协会联合推动。协会全程提供专业保障,不仅按指引完成案件备案登记,还提供《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规则》适用指引、推荐海事专业仲裁员、保障庭审场地与秘书服务,助力案件当日进入程序、当日作出裁决。

  首例备案案件的落地,验证了自贸港临时仲裁备案指引的实操性及与新法的适配性。未来协会将持续优化备案服务,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让临时仲裁制度优势充分释放,为自贸港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持续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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