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司法厅法律服务“送上门” 推介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法规(省律师协会)

  南海网6月20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20日,海南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海南省律师协会,举行海南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法规推介会,将法律服务“送上门”,更好推动法规顺利施行,助力海南自贸港快速发展。据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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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法规推介会现场。记者 林文泉 摄


  推介会上,海南省司法厅、海南国际仲裁院、省仲裁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介绍了《规定》主要内容、海南省仲裁机构基本情况和承接临时仲裁准备工作;海南省律师协会代表就会议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并对相关仲裁业务进行咨询。


  日前,海南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充分运用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的自贸港法规制定权,对现行仲裁法作出适度变通和创新,制定并出台了《规定》,推动仲裁制度改革创新达到了新高度,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支点。


  《规定》全文共27条,该规定在遵循仲裁基本制度的原则下,结合海南自贸港仲裁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着重在临时仲裁、名册外仲裁员选择等内容进行了变通和创新。主要内容有5条,包括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扶持与促进措施、以立法形式对临时仲裁作出规定、规范名册外仲裁员选择、充分发挥海南省仲裁协会、加大司法支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以立法形式对临时仲裁作出规定,突破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率先在海南自贸港探索开展临时仲裁,明确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与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以及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


  当前,海南省仲裁协会和仲裁机构正进一步完善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规则等配套制度、丰富临时仲裁的落地保障体系、积极协调仲裁与其他行业的关系,力求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与国际接轨的仲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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